關於「性慾」的聖經金句
以下彙集聖經和合本中關於性慾的 22 節經文,願成為你今天的引導與力量。
「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,遠避淫行;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、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。不放縱私慾的邪情,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。」
帖撒羅尼迦前書4:3-5「夫妻不可彼此虧負,除非兩相情願,暫時分房,為要專心禱告方可;以後仍要同房,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,引誘你們。」
哥林多前書7:5「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?不要自欺!無論是淫亂的、拜偶像的、姦淫的、作孌童的、親男色的、偷竊的、貪婪的、醉酒的、辱罵的、勒索的,都不能承受神的國。」
哥林多前書6:9-10「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;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。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丈夫;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妻子。」
哥林多前書7:3-4「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,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,不敬奉那造物的主;主乃是可稱頌的,直到永遠。阿們!因此,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。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;男人也是如此,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,慾火攻心,彼此貪戀,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,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。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,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,行那些不合理的事。」
羅馬書1:25-28「你們作丈夫的,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;因他比你軟弱,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,所以要敬重他。這樣,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。」
彼得前書3:7「婚姻,人人都當尊重,床也不可污穢;因為苟合行淫的人,神必要審判。」
希伯來書13:4「所以,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,就如淫亂、污穢、邪情、惡慾,和貪婪。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。」
歌羅西書3:5「你們聽見有話說:不可姦淫。只是我告訴你們,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。」
馬太福音5:27-28「你們佩帶這繸子,好叫你們看見就記念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,不隨從自己的心意、眼目行邪淫,像你們素常一樣。」
民數記15:39「為這個緣故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」
以弗所書5:31「但要免淫亂的事,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;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。」
哥林多前書7:2「我與眼睛立約,怎能戀戀瞻望處女呢?」
約伯記31:1「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,就如姦淫、污穢、邪蕩、拜偶像、邪術、仇恨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結黨、紛爭、異端、嫉妒、醉酒、荒宴等類。我從前告訴你們,現在又告訴你們,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。」
加拉太書5:19-21「你們要逃避淫行。人所犯的,無論甚麼罪,都在身子以外,惟有行淫的,是得罪自己的身子。」
哥林多前書6:18「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,神造人是造男造女。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既然如此,夫妻不再是兩個人,乃是一體的了。所以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。」
馬可福音10:6-9「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,或是貪婪,在你們中間連題都不可,方合聖徒的體統。」
以弗所書5:3「耶穌回答說:那起初造人的,是造男造女,並且說: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?既然如此,夫妻不再是兩個人,乃是一體的了。所以,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。」
馬太福音19:4-6「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,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,不虔誠和犯罪的,不聖潔和戀世俗的,弒父母和殺人的,行淫和親男色的,搶人口和說謊話的,並起假誓的,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。這是照著可稱頌之神交託我榮耀福音說的。」
提摩太前書1:9-11「神就賜福給他們,又對他們說:要生養眾多,遍滿地面,治理這地,也要管理海裡的魚、空中的鳥,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。」
創世紀1:28「又說:從人裡面出來的,那才能污穢人;因為從裡面,就是從人心裡,發出惡念、苟合、偷盜、兇殺、姦淫、貪婪、邪惡、詭詐、淫蕩、嫉妒、謗讟、驕傲、狂妄。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,且能污穢人。」
馬可福音7:20-23「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,領他到那人跟前。那人說:這是我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,可以稱他為女人,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。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」
創世紀2:22-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