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「審判」的聖經金句
以下彙集聖經和合本中關於審判的 30 節經文,願成為你今天的引導與力量。
「你這論斷人的,無論你是誰,也無可推諉。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,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;因你這論斷人的,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。」
羅馬書2:1「你們不要論斷人,免得你們被論斷。」
馬太福音7:1「人所行的,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;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。」
箴言21:2「所以,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,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。」
羅馬書14:13「我又告訴你們,凡人所說的閒話,當審判的日子,必要句句供出來。」
馬太福音12:36「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,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?」
馬太福音7:3「你們不要論斷人,就不被論斷;你們不要定人的罪,就不被定罪;你們要饒恕人,就必蒙饒恕。」
路加福音6:37「你是誰,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?他或站住,或跌倒,自有他的主人在;而且他也必要站住,因為主能使他站住。」
羅馬書14:4「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,只有一位,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。你是誰,竟敢論斷別人呢?」
雅各書4:12「凡為攻擊你造成的器械必不利用;凡在審判時興起用舌攻擊你的,你必定他為有罪。這是耶和華僕人的產業,是他們從我所得的義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」
以賽亞書54:17「我又看見死了的人,無論大小,都站在寶座前。案卷展開了,並且另有一卷展開,就是生命冊。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,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。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;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;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。」
啟示錄20:12-13「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,也必不按律法滅亡;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,也必按律法受審判。」
羅馬書2:12「所以,不拘在飲食上,或節期、月朔、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。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;那形體卻是基督。」
歌羅西書2:16-17「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。」
約翰福音3:17「婚姻,人人都當尊重,床也不可污穢;因為苟合行淫的人,神必要審判。」
希伯來書13:4「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;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;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。」
羅馬書14:3「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。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,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,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。」
羅馬書8:1-2「信他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罪已經定了,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。」
約翰福音3:18「我是攻克己身,叫身服我,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,自己反被棄絕了。」
哥林多前書9:27「夜間,我心中羨慕你;我裡面的靈切切尋求你。因為你在世上行審判的時候,地上的居民就學習公義。」
以賽亞書26:9「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;惟有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,乃是永生。」
羅馬書6:23「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脫離試探,把不義的人留在刑罰之下,等候審判的日子。」
彼得後書2:9「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,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,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。從此以後,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,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;不但賜給我,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。」
提摩太後書4:7-8「我的弟兄們,最要緊的是不可起誓;不可指著天起誓,也不可指著地起誓,無論何誓都不可起。你們說話,是,就說是;不是,就說不是,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。」
雅各書5:12「信而受洗的,必然得救;不信的,必被定罪。」
馬可福音16:16「因為斷定罪名不立刻施刑,所以世人滿心作惡。」
傳道書8:11「所以,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,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,不必再立根基,就如那懊悔死行,信靠神、各樣洗禮、按手之禮、死人復活,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。」
希伯來書6:1-2「他既來了,就要叫世人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。」
約翰福音16:8「親愛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;因為經上記著:主說:伸冤在我;我必報應。」
羅馬書12:19「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。那日,天必大有響聲廢去,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,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。」
彼得後書3: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