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利米哀歌 第 4 章

1黃金何其失光‧純金何其變色‧聖所的石頭倒在各市口上。

2錫安寶貴的眾子、好比精金、現在何竟算為窯匠手所作的瓦缾。

3野狗尚且把奶乳哺其子、我民的婦人倒成為殘忍、好像曠野的鴕鳥一般。

4喫奶孩子的舌頭、因乾渴貼住上膛‧孩童求餅、無人擘給他們。

5素來喫美好食物的、現今在街上變為孤寒‧素來臥朱紅褥子的、現今躺臥糞堆‧

6都因我眾民的罪孽、比[[所多瑪]]的罪還大‧[[所多瑪]]雖然無人加手於他、還是轉眼之間被傾覆。

7錫安的貴冑、素來比雪純淨、比奶更白‧他們的身體、比紅寶玉〔或作珊瑚〕更紅、像光潤的藍寶石一樣。

8現在他們的面貌比煤炭更黑、以致在街上無人認識‧他們的皮膚、緊貼骨頭、枯乾如同槁木。

9餓死的、不如被刀殺的、因為這是缺了田間的土產、就身體衰弱、漸漸消滅。

10慈悲的婦人、當我眾民被毀滅的時候、親手煮自己的兒女作為食物。

11耶和華發怒成就他所定的、倒出他的烈怒‧在錫安使火著起、燒燬錫安的根基。

12地上的君王、和世上的居民、都不信敵人和仇敵能進耶路撒冷的城門。

13這都因他先知的罪惡、和祭司的罪孽‧他們在城中流了義人的血。

14他們在街上如瞎子亂走、又被血玷污、以致人不能摸他們的衣服。

15人向他們喊著說、不潔淨的‧躲開、躲開、不要挨近我‧他們逃走飄流的時候、列國中有人說、他們不可仍在這裏寄居。

16耶和華發怒、將他們分散、不再眷顧他們‧人不重看祭司、也不厚待長老。

17我們仰望人來幫助、以致眼目失明、還是枉然‧我們所盼望的、竟盼望一個不能救人的國。

18仇敵追趕我們的腳步像打獵的、以致我們不敢在自己的街上行走‧我們的結局臨近、我們的日子滿足、我們的結局來到了。

19追趕我們的、比空中的鷹更快‧他們在山上追逼我們、在曠野埋伏、等候我們。

20耶和華的受膏者、好比我們鼻中的氣、在他們的坑中被捉住‧我們曾論到他說、我們必在他蔭下、在列國中存活。

21在[[烏斯]]地的[[以東]]民哪、只管歡喜快樂‧苦杯也必傳到你那裏‧你必喝醉、以致露體。

22錫安的民哪、你罪孽的刑罰受足了‧耶和華必不使你再被擄去。以東的民哪、他必追討你的罪孽、顯露你的罪惡。

本章地名

所多瑪(耶利米哀歌 4:6)

創10:19 述及迦南境界;創13:13 記羅得選擇約但河平原;創18-19 章詳載天使降臨與毀滅,「耶和華將硫磺與火,從天上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」;申29:23、32:32 及以賽亞書、耶利米書等多處以所多瑪為警戒。

以東(耶利米哀歌 4:21)

以東人為以掃的後代,主前十三世紀以前就已建立王國。歷經大衛征服、背叛與重新統治,至 126 BC 被馬加比征服全境。聖經自創世記、民數記、撒母耳記至列王紀多處記載以東與以色列的關係、衝突與先知預言。

烏斯(耶利米哀歌 4:21)

如按耶25:19-20的經文,由埃及往東排列的秩序,應是在埃及和非利士地之間。亦可能是另一處烏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