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世記 第 17 章

1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、耶和華向他顯現、對他說、我是全能的 神、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。

2我就與你立約、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。

3亞伯蘭俯伏在地、 神又對他說、

4我與你立約、你要作多國的父。

5從此以後、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、要叫亞伯拉罕、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。

6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、國度從你而立、君王從你而出。

7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、作永遠的約、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 神。

8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、就是迦南全地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、永遠為業.我也必作他們的 神。

9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、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。

10你們所有的男子、都要受割禮、這就是我與你、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、是你們所當遵守的。

11你們都要受割禮.〔受割禮原文作割陽皮十四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節同〕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。

12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、無論是家裏生的、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、生下來第八日、都要受割禮。

13你家裏生的、和你用銀子買的、都必須受割禮.這樣、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、作永遠的約。

14但不受割禮的男子、必從民中剪除、因他背了我的約。

15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、你的妻子撒萊、不可再叫撒萊、他的名要叫撒拉。

16我必賜福給他、也要使你從他得一個兒子、我要賜福給他、他也要作多國之母、必有百姓的君王從他而出。

17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、心裏說、一百歲的人、還能得孩子麼.撒拉已經九十歲了、還能生養麼。

18亞伯拉罕對 神說、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。

19 神說、不然、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、你要給他起名叫{{以撒}}、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、作他後裔永遠的約。

20至於以實瑪利、我也應允你、我必賜福給他、使他昌盛極其繁多、他必生十二個族長、我也要使他成為大國。

21到明年這時節、撒拉必給你生以撒、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。

22 神和亞伯拉罕說完了話、就離開他上升去了。

23正當那日、亞伯拉罕遵著 神的命、給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裏的一切男子、無論是在家裏生的、是用銀子買的、都行了割禮。

24亞伯拉罕受割禮的時候、年九十九歲。

25他兒子以實瑪利受割禮的時候、年十三歲。

26正當那日、亞伯拉罕和他兒子以實瑪利、一同受了割禮。

27家裏所有的人、無論是在家裏生的、是用銀子從外人買的、也都一同受了割禮。

本章人物

以撒(創世記 17:19)

人名含義:他名叫以撒,意為「笑」或「他必歡笑」

以撒是亞伯拉罕與撒拉所生的應許之子,也是神揀選承接盟約的第二位族長。早在他出生之前,神已親自為他命名,並宣告「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,作他後裔永遠的約」(創世記 17:19)。撒拉在年老時照著應許生下他,取名以撒,意為「笑」(創世記 21:1-6)。

以撒幼年時,曾被父親亞伯拉罕帶往摩利亞山,險些被獻為燔祭;他順服地隨父上山,最終神以公羊代替(創世記 22 章)。這事既是亞伯拉罕信心的試驗,也預表了神為世人所預備的救贖。

成年後,亞伯拉罕差僕人回本族,為他娶得利百加為妻(創世記 24 章)。利百加起初不生育,以撒為她祈求耶和華,神應允使她懷孕;以撒六十歲時,利百加生下以掃與雅各兩子(創世記 25:21-26)。

以撒曾因饑荒寄居基拉耳。在那裏,耶和華向他顯現,親自向他重申賜給亞伯拉罕的盟約:「我必與你同在,賜福給你……使你的後裔繁多」(創世記 26:3-4, 24)。他在那地耕種,得百倍的收成,耶和華賜福使他日見昌大,甚至為水井與非利士人相爭(創世記 26 章)。

年老眼花時,以撒本欲祝福長子以掃,卻在利百加與雅各的謀劃下,將「天上的甘露、地上的肥土」之福給了雅各(創世記 27:28);其後打發雅各往巴旦亞蘭娶妻,囑咐他不可娶迦南的女子(創世記 28:1)。以撒共活一百八十歲,氣絕而死,由以掃與雅各將他葬埋(創世記 35:28-29)。作為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三大族長中承先啟後的一位,他是神信實守約、代代相傳的明證。